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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伦支引爱默生(Emerson)的话说“字是化石之诗”。我想这的确是不错的,所以说字义部分的通俗文法书可以当文艺作品去读,讲声与形的方面的又可以供给稍倾于理知的人去消遣,与无事闲读《几何原本》聊以自娱一样。现在暑假不久就到,青年们拿一两本这样的书在山均水边去读,——或与爱人共读,或与《红楼梦》夹读,也都无不可,——倒是一种消夏的妙法。有兴味的人除《文字的故事》等以外,再买ㄙㄎㄧㄊ(Skeat)或威克勒的一册小本《英语语源字典》,随便翻翻也好,可以领解一种读字典的快乐。
临了我还要表一表我的奢望,希望中国也出一本这类的小书,略说汉字的变迁,特别注重于某字最初见于何时何人何书,本意什么,到了何时变了什么意思:这不但足以引起对于文字学的兴趣,于学术前途有益,实在我们个人也想知道这种有趣味的事实。十四年三月末日。
为神话作辩护,未免有点同善社的嫌疑。但是,只要我自信是凭了理性说话,这些事都可以不管。
反对把神话作儿童读物的人说,神话是迷信,儿童读了要变成义和团与同善社。这个反对迷信的热心,我十分赞同,但关于神话养成迷信这个问题我觉得不能附和。神话在儿童读物里的价值是空想与趣味,不是事实和知识。我在《神话与传说》中曾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