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年冬天,巴里约从意大利回来,给我带了几本书,其中有邦唐比的《音乐史》和邦齐里神父的《音乐论文集》,使我对音乐史以及对音乐的理论研究产生了兴趣。巴里约同我们一起住了一段时间。因为我已成年好几个月了,我决定翌年去日内瓦要回我母亲的遗产,或者在得知我哥哥的下落之前,至少先领回归我的那一份。事情就像决定的那么办了。我去了日内瓦,我父亲也去了。他早就去过,没人找他的麻烦,尽管对他的判决并未撤销。但是,由于人们对他的勇敢挺钦佩,对他的正直很尊敬,所以就假装忘了他的那件案子,而且,政府官员们正忙于不久即要实施的重大计划,也不愿让市民因回忆起往日的不公正,而过早地激怒他们。
我担心有人因我改教而刁难我,但什么事也没有。在这个问题上,日内瓦的法律没有伯尔尼的严厉。依照伯尔尼的法律,凡是改教的,不仅丧失其身份,而且连财产也保不住。我继承的财产并未引起争议,但不知道怎么搞的,变成很少的一点了。尽管人们几乎肯定我哥哥已不在人世,但却没有丝毫的法律证据。我缺乏足够的资格来领取他那一份,因此毫不遗憾地把它留给了父亲,以补贴他的生活;父亲一直享用到去世。一办完法律手续,拿到我那一份,我便花了一些钱买书,然后带着余下的钱飞快地回到妈妈身边。一路上,我的心愉快地跳动着,当我把这笔钱交到她手中时,我觉得比拿到这钱时还要快活千百倍。她无所谓地接过钱去,就像所有灵魂高尚的人那样,他们对这类事司空见惯,并不觉得激动不已。这笔钱几乎全用在我身上了,用的时候仍旧是那样无所谓。如果这钱是打别处来的,她也会这么使用的。